记者昨从有关座谈会上获悉,市政府近日下发文件,加大市港口建设扶持力度。对在扬州港首次开辟的内贸线(不含内支线)和国际航线的国内外船公司实施财政补贴,主要补贴与上海港相比超出的航道养护费、引航费、拖轮费等港口使用费。航道运行一年以上的,内贸线补贴20万-40万元,外贸线一次性补贴40万-100万元。 文件还明确,到2012年,建成、在建万吨级以上泊位数25个以上,其中对外开放泊位20个以上,口岸外贸运量1000万吨,集装箱运量100万标箱。
另外,对在扬州注册货代公司给予代理从扬州口岸进出口集装箱每箱20元补贴等;从2008年起,以上一年为基数,对扬州市域内企业每年从扬州口岸进出口集装箱,每增加1标箱给予30元奖励,增加3000标箱以上的,每标箱给予40元的奖励。对从宝应、高邮进出口扬州口岸集装箱卡车所发生的过路费用、分别给予每箱30元、20元补贴;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对口岸查验单位的考核奖励、24小时通关加班补助以及口岸工作经费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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